我省全面推进医保电子凭证试点工作

 4月28日,记者在全省医保电子凭证试点推进会上了解到,我省将按照国家医保局下发的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省级电子凭证管理中心、统一支付管理中心,依托省级平台与国家平台之间的协同联动,实现医疗保障身份认证体系在医保移动支付、待遇给付、业务经办、异地就医、电子票据等业务领域的应用,实现国家医保电子凭证建设全面落地。

  据了解,医保电子凭证是为医保参保人、医保工作人员、医师、药师、护士、两定机构、医药企业等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颁发的统一标识信息,是国家医疗保障局信息平台唯一的身份认证介质,可与身份证、二维码、人脸生物特征等相关联,并可在全国通用、跨渠道通用,支持所有医保相关业务。医保电子凭证以动态二维码为展现形式,以扫码为交互方式为医保就诊结算(窗口、诊间等)、大厅业务办理等提供身份认证。

  医保电子凭证涉及的主要应用场景包括:线上预约挂号,线下药店购药,线下就诊、检查,医保移动支付和扫码取报告取药等。省医疗保障局与试点银行签订了电子凭证试点协议,制定电子凭证试点工作总目标:于5月31日前,完成全省10家医院、1000家药店医保电子凭证试点上线工作,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移动支付功能。

  省医疗保障局要求,全省各地医保部门要加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本地医保信息系统和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对接,打通第三方支付渠道,充分运用各类资源进行宣传,引导群众方便、安全、快捷地激活使用医保电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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