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电子眼交通违法 可在“蓉e行”处理

  以前,处理电子眼交通违法需要到交警分局窗口或者邮局进行办理。现在方便了,在手机上登录成都交警“蓉e行”平台,就可轻松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

11月14日上午9时,由成都交警微信公众号打造的“蓉e行”交通公益众治联盟平台,正式开通“电子监控违法处理”和“违法举报调查处理”两大功能,“蓉e行”注册用户和提前“面签”绑定的驾驶人,可通过“蓉e行”对注册车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进行网上处理;被“蓉e行”用户举报且符合简易处罚程序相关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当事人也可通过“蓉e行”进行网上调查处理。

电子监控违法处理 一人一车最多可处理11分

注册成为“蓉e行”用户的市民,以及提前“面签”绑定的驾驶人,可通过“蓉e行”对注册车辆的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进行网上处理。而对于大中型车辆、营运类车辆、多次违法黑名单车辆等重点车辆限制办理。

成都市交管局科信处民警赵志恒介绍,违法车辆需为“蓉e行”用户绑定车辆,驾驶证为成都籍,可处理成都籍车辆的本地和异地符合简易程序的交通违法,一人一车最多可处理11分。

据了解,注册成为“蓉e行”用户的市民,其驾驶证最多可绑定3台非本人的车辆,绑定时须前往交警分局窗口提交相关手续,线下办理面签业务。“本人本车不需要去分局,直接注册就可以处理。”赵志恒说,面签的用户,完成后可处理自面签之日起以后的电子眼交通违法。另外,一辆机动车最多能被3本非本车车主的驾驶证绑定,绑定时同样需要线下办理面签业务。

同时,为了杜绝“分串串”买分卖分,驾驶证及机动车的绑定及解除均设置了绑定时限:自绑定之日起一年内,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解除绑定。

民警提醒,驾驶人提交非本人车辆绑定申请,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行驶证原件;车主提交车辆绑定驾驶人申请,机动车车主和被绑定机动车驾驶人必须同时到场,机动车车主需要提交身份证及行驶证原件,被绑定驾驶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解除绑定时,仍需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被绑定驾驶人不必到现场。

违法举报调查处理

可处理被举报的交通违法

“蓉e行”启用以来,广大市民积极在该平台举报交通违法行为。以前,被举报的车主需要到各个交警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在,只要违法当事人无异议且符合简易程序的,可以通过“蓉e行”直接进行处理。但对属于一般程序或违法当事人有异议的举报违法,须前往违法发生地交警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成都商报记者 张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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