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卫生院共享电子病历

 本报讯 近日,我省出台《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根据《计划》,我省将全面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提高基层卫生机构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力构建 “15分钟城市健康服务圈、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让城乡居民就近享受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着力解决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弱等问题,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实现“小病不进城、大病不出岛”的医改目标。
记者 金浩田

  A

  到2019年底,各市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

  根据《计划》的主要目标,到2018年底,各市县(含洋浦经济开发区,下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建设项目和仪器设备招投标工作全面启动。2019年底,各市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并投入使用,设备购置到位率达到100%,信息化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到2020年,建成基层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基础设施全面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服务流程优化、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让人民群众早日实现 “小病不进城、大病不出岛”,全面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根据《计划》,我省将大力推动远程医疗全覆盖,构建以市县级医院为中心,加强影像、心电、检验专业队伍建设,为乡镇中心卫生院提供远程会诊、影像诊断、心电诊断和检验质控等县乡一体的远程医疗同质化服务,建立乡镇卫生院疑难病症会诊和影像、心电、检验等医技诊断及质量控制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到2019年实现乡镇中心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边远地区一般卫生院远程会诊、远程心电全覆盖,逐步建立完善远程医疗运行机制,远程影像、心电、检验、诊断由省级医疗机构统一负责质量控制。同时,建立预检分诊、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和微信支付、预约挂号、就诊叫号等信息化便民措施,所有卫生院实现使用电子病历系统,电子病历100%共享。

  B

  卫生院等机构按每千服务人口设置1.2张诊床

  《计划》要求,将重点开展基建、医疗设备设施配置、人员规范配备、机构形象设计规范、信息化建设、卫生院急救站建设和机构运行保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医疗设备大三件 (数字化医用X射线系统<DR>、彩色多普勒超声和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小三件(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和十二导联心电图机)、急救室设备六件(呼吸机、除颤仪、心电监护仪、便携式彩超、洗胃机、吸引器) 和信息化建设。市县财政负责健康一体机、村卫生室基础设备等其他医疗设备。

  《计划》提出,基础建设项目包括乡镇卫生院、门诊部、其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行政村卫生室。卫生院、门诊部和其它医院的业务用房按每千服务人口设置1.2张床,每床位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计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服务人口(户籍人口)数量确定业务用房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3万~5万人口;1800平方米/5万~7万人口;2200平方米/7万~10万人。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在医疗设备配置方面,《计划》提出,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配齐大三件 、小三件、急救室设备六件及其它基本配备设备。 一般卫生院、其它基层医院、卫生院门诊部配齐小三件,根据业务需要配备相关设备。卫生室按标准配备仪器设备和工作设施,服务站根据实际需要配置适合设备。卫生院、村卫生室至少配备一件便携式除颤仪,人员配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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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办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80%

  《计划》提出,除村卫生室外,政府主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0%。2022年达到以下标准:在一般卫生院,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2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50%以上,1名中级执业护士;至少有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1名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心卫生院要达到一般卫生院的标准,并有所提高,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3人,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20%,并有1名中级及以上执业护士,至少有1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医师、1名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注册的医师、1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中医类别医师;配备数字化X射线装置的卫生院,需至少有1名经过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并取得培训上岗证的医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达到中心卫生院的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配备标准要有所提高,辖区内每万服务人口注册全科医师数不少于3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执业(助理)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到70%以上,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比例达到35%,至少有1名正高级职称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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