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央行官员:外汇电子交易平台最大外资所有权定为49%

  Finance Magnates周二(5月7日)报道称,印度尼西亚央行官员今日透露,印度尼西亚将限制外国人对该国外汇和货币电子交易平台的所有权。

  根据印度尼西亚央行金融市场执行董事Agusman的说法,截至2019年10月31日,任何在该国提供外汇电子交易平台的最大外资所有权将定为49%。


Agusman在新闻发布会上说,这类电子交易平台需要作为有限责任实体运营,并保持最低100亿卢比(70万美元)的股权,并在建立时拥有至少300亿卢比的实收资本。

  此外,对于拥有外资所有权的现有交易平台提供商,该国央行将实施三年过渡期,以允许公司遵守这一新措施。

  印度尼西亚央行的上限要求与中国此前对证券公司的上限要求相同,均为49%。在2018年8月之前,外资不允许持有超过49%的中国证券公司的股份。

  但是,去年8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发布了将中国证券公司外资所有权上限提高到51%的规定。

  截至去年11月底,中国证监会首次批准一家外国公司利用这一规定,瑞银集团已经将其在瑞银证券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提高至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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